算缗,亦称“算缗钱”。西汉初年所行税法之一,对商人、手工业者、高利贷者和车船所征的赋税。
课税对象为商品或资产,“缗钱”为货币和计税单位——1缗为1贯,1贯为1000 钱,一算为120钱。
浏览量:44
数据来源:本站内容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