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鲜竹沥液
复方鲜竹沥液
用药提示:药品信息可能更新,请以药品说明书、医生处方和药师指导为准,切勿自行调整剂量或停药。
| 规格 | 20毫升×6支 |
|---|---|
| 成分 | 鲜竹沥、鱼腥草、枇杷叶、桔梗、生半夏、生姜、薄荷油。 |
| 适应症 | 清热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黄黏稠。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l,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用药期间,忌烟及辛热,生冷油腻食物。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633 |
| 生产企业 |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