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造句
词语解释:1.接受贿赂。
- 在古代,皇帝发出了诛敛的命令,要求所有的官员都要清廉自律,不得贪污受贿。
- 警察局长严厉地警告他的队员,任何接受贿财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他强调,作为警察,他们的职责是保护公众,而不是被贪婪蒙蔽双眼。
- 婪官贪污受贿,最终被法律严惩,教训全社会,警醒后人远离贪婪之心。
- 贼吏虽然身居高位,却毫无廉耻可言,对于贪污受贿毫不避讳。
- 他被控受贿行贿,企图通过赂遗来获得不正当利益。
- 诬禄是一种古代中国特有的惩罚方式,用以处罚贪污受贿的官员,显示了古代社会对廉洁的重视。
- 打髀殖是一个古代法律刑罚,用来惩治贪污受贿的官员。
- 近日,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缉私船船长林某因涉嫌受贿罪被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立案。
- 雷毅无视国法,利用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的数额特别巨大。
-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间,张小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贪污公款,以及为亲属及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累计金额达到近千万元。
- 在新疆高院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卖官贩爵,收受他人贿赂;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他人在工程项目上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
- 20万元贿赂款全吐了昆明中院审理认为:被告张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 据检方此前指控,李永恒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非法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42万余元、港币65万元。
- 白恩培针对前云南省长李嘉廷用职权收受贿赂,为儿子及情妇非法谋取利益一案曾如此表态。
- 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志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
-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铁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 法院审理认为,邵洪林无视国法,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
- 文明过节三字经:酒可喝,莫贪杯;钱可爱,莫受贿;读书报,莫嫌累;出门游,莫违规;接待人,莫虚伪;物惜用,莫浪费;过日子,真善美。
- 据中新社3日报道,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原副局长陈谟林因受贿600万元,近日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5年。
- 常务副县长潭新生涉嫌受贿一案。庭审中,潭承认收受"礼金""奖金"的事实,但他辩称:"我没有受贿动机,所履行的是正常职务行为,是为了发展,体现了发展才是硬道理。"。
- 然而,有网友想得更多,认为收受礼金罪与受贿罪的界限很模糊,可能会导致受贿官员更容易为自己辩护,如果搞不好,就会造成重罪轻判的结果。
- 近日,湖北武汉市中院执行局6名官员因在公开竞标中暗箱操作收受贿赂落马,直接牵出这六名官员的是一块市值4亿元的闲置地。
- 电文总结说,张国宝明显是津津乐道他的成功的声誉,但似乎还是能感觉到被公开的失败刺痛。昨日,河北省衡水中院对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张志忠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
- 日前,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4月10日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刘仲虎在海原县任职期间,还只是收取一些小恩小惠,但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受贿经历,已经让他将党性原则和国家法律置于脑后。
- 造成9死200余伤的贵州福泉马场坪爆炸事故调查日前取得新进展,检察机关初步查明事故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7名相关责任人涉嫌行受贿或渎职。
- “无限度地宽纵行贿者,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受贿案件的侦查,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无疑是引鸠止渴。
- 在我国,行贿罪与受贿罪相比较,无论是在刑事立法还是理论研究方面,都处于相对滞后和不完善的状况。
- 刘仲虎在海原县任职期间,还只是收取一些小恩小惠,但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受贿经历,已经让他将党性原则和国家法律置于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