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除名”造句词语解释:1.唐代对官吏的罢免处分。比除名轻。唐律除名者六年后听再录用,特除名者三年后可叙官,再录用时降原有官品两级。宋沿唐制。特除名犹如一抹清风,拂去了历史的尘埃,让人们重新审视过往,净化了社会的道德风貌。春风吹拂,花开如海,特除名之时,所有苦难瞬间烟消云散。他的行为是如此恶劣,让他特除名是顺理成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