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刑”造句词语解释:1.即《尚书.吕刑》。周穆王时有关刑罚的文告,由吕侯请命而颁,后因吕侯后代改封甫侯,故《吕刑》又称《甫刑》。 2.借指周代刑法。甫刑过后,罪犯终于意识到他的过失,但悔恨已无法改变他的命运。甫刑是一种古代刑罚,在历史上用于对犯罪者进行严厉惩处。对于初犯的年轻人来说,甫刑就能给予他们重新开始的机会,改正错误,重新追求生活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