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的诗文

共 235 篇
柳宗元 〔唐代〕

九疑浚倾奔,临源委萦回。会合属空旷,泓澄停风雷。

高馆轩霞表,危楼临山隈。兹辰始澄霁,纤云尽褰开。

天秋日正中,水碧无尘埃。杳杳渔父吟,叫叫羁鸿哀。

境胜岂不豫,虑分固难裁。升高欲自舒,弥使远念来。

归流驶且广,泛舟绝沿洄。

柳宗元 〔唐代〕

临蒸且莫叹炎方,为报秋来雁几行。林邑东回山似戟,

牂牁南下水如汤。蒹葭淅沥含秋雾,橘柚玲珑透夕阳。

非是白蘋洲畔客,还将远意问潇湘。

柳宗元 〔唐代〕

志适不期贵,道存岂偷生。久忘上封事,复笑升天行。

窜逐宦湘浦,摇心剧悬旌。始惊陷世议,终欲逃天刑。

岁月杀忧栗,慵疏寡将迎。追游疑所爱,且复舒吾情。

石角恣幽步,长乌遂遐征。磴回茂树断,景晏寒川明。

旷望少行人,时闻田鹳鸣。风篁冒水远,霜稻侵山平。

稍与人事闲,益知身世轻。为农信可乐,居宠真虚荣。

乔木馀故国,愿言果丹诚。四支反田亩,释志东皋耕。

柳宗元 〔唐代〕
铁山碎,大漠舒。二虏劲,连穹庐。背北海,专坤隅。
岁来侵边,或傅于都。天子命元帅,奋其雄图。
破定襄,降魁渠。穷竟窟宅,斥余吾。百蛮破胆,
边氓苏。威武辉耀,明鬼区。利泽弥万祀,功不可逾。
官臣拜手,惟帝之谟。
柳宗元 〔唐代〕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